? ? ? ?(一)選舉權和被選舉權
1.選舉權的條件:年滿18周歲我國公民;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。
2.意義: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,行使這項權利,,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,。
(二)政治自由
1.內容:包括言論、出版,、集會、結社、游行,、示威的自由。
2,,意義:有助于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,,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。
(三)監(jiān)督權
1.表現(xiàn):批評和建議的權利;申訴,、控告或檢舉的權利
2,,意義:公民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行使監(jiān)督權,有助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,,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,。
(四)意義
我國公民依法行使這些政治權利和自由,,有利于參與國家政治生活,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,,管理經(jīng)濟和文化事業(yè),,是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力的重要形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