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??總則
第一條??為進一步規(guī)范西安電力高等??茖W校(以下簡稱“學校”)招生工作,,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,,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,,體現公開,、公平,、公正原則,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,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教育部相關規(guī)定,,結合學校實際,制定本章程,。
第二章??學校概況
第二條??學校名稱:西安電力高等??茖W校
????????????學校國際代碼:11826 ???在陜招生代碼:8110
第三條??辦學類型: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
????????????辦學層次:專科
????????????學????制:三年
第四條??辦學地址:西安市新城區(qū)長樂西路180號
第五條??頒發(fā)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:西安電力高等??茖W校,。
證書種類: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(yè)證書,。
第三章??組織機構
第六條??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,,負責根據教育部和各生源省(直轄市,、自治區(qū))相關規(guī)定,,領導開展學校招生各項工作。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,;副組長由分管校領導,、紀委書記擔任;成員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,。
第七條??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設在學生處,,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及日常工作。
第八條??學校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(jiān)督,。
紀檢監(jiān)察電話:029-61842158
紀檢監(jiān)察郵箱:[email protected]
第四章??招生計劃
第九條??2019年學校共有9個專業(yè)面向全國14個?。ㄖ陛犑?、自治區(qū))計劃招生,各?。ㄖ陛犑?、自治區(qū))分專業(yè)招生計劃以生源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數據為準,各?。ㄖ陛犑?、自治區(qū))核定的招生計劃同時在學校官網公布。
第五章??錄取規(guī)則
第十條??堅持“公正,、公開,、公平”錄取原則。
第十一條??對進檔考生實施德智體全面考核,,按照“分數優(yōu)先,、遵循志愿”原則錄取。從高分到低分排序,,結合考生專業(yè)填報志愿,,依次確定錄取專業(yè)??忌?/span>填報的所有專業(yè)志愿都無法滿足時,,服從專業(yè)調劑的,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調劑到其他專業(yè),,不服從專業(yè)調劑的做退檔處理,。如錄取數未達計劃數,按照規(guī)定進行志愿征集,。
第十二條??外語語種:學校對考生高考外語語種不作限制,。但學生入學后學校只提供英語教學,請考生謹慎報考,。
第十三條??體檢要求:按照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執(zhí)行,。
學校所有招生專業(yè)的就業(yè)方向主要為電網企業(yè)、發(fā)電企業(yè),、電力建設企業(yè)及其他電力相關企業(yè),,上述企業(yè)均不招錄色盲、色弱畢業(yè)生,,考生須依據自身情況,,謹慎報考。
第六章??收費標準
第十四條??學校嚴格按照陜西省物價部門規(guī)定確定收費標準,。各專業(yè)學費5500元/學年,,住宿費850元/學年。
第七章??獎、助,、貸學金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措施
第十五條??學校執(zhí)行國家相關資助政策,,實行“獎學金、助學金,、生源地助學貸款,、困難補助、減免學費”等資助措施,,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(yè),。
第十六條??獎學金、助學金:
國家獎學金:8000元/學年,;
國家勵志獎學金:5000元/學年,;
國家助學金:2500元~3500元/學年;
學校獎學金:600元~2000元/學年,。
各類獎,、助學金評定標準按國家及學校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第十七條??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,,可在開學報到期間,,通過學校開設的“綠色通道”先辦理入學手續(xù),。入學后,,學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,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,。
第十八條??學校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,,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。
第十九條??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并根據相關規(guī)定支付勞動報酬,。
第八章??附則
?第二十條??新生入學后,,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(guī)定對其進行復查。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,,即取得學籍,。復查不合格者,區(qū)別情況,,予以處理,,直至取消入學資格;凡屬弄虛作假,、徇私舞弊者,,一經查實,取消入學資格,,予以退回,。
第二十一條??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,不收取國家規(guī)定之外的任何費用。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,,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,。
第二十二條??學校招生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:
地址:西安市新城區(qū)長樂西路180號
郵編:710032
咨詢電話:029-61842149;029-61842139,;
傳真:029-61842150
網址:www.xaepi.edu.cn
第二十三條??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,,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生效。
第二十四條??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(guī)定為準,,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,。